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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行政院108年10月1日修正發布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一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健康成長

公告 邱凱蘭 - 最新消息 | 2019-10-14 | 人氣:1143

依據行政院108年10月1日院授人組字第10800446564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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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院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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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行政院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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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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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修正總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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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修正條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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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桃園市政府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