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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校園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Q&A」健康成長 快樂學習 勤儉勞動 感恩惜福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5月7日新聞稿辦理。二、倘學校及幼兒園出現PCR陽性確診個案(快篩陽性可比照處理):(一)確診個案為學生:1、國小及幼兒園:確診個案所屬班級之同學與導師,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由本局提供學校發放1人1劑快篩試劑。2、國中及高中:確診個案如PCR採檢日(或快篩陽性日)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其所屬班級之座位「九宮格」同學,實施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並由本局提供學校發放1人1劑快篩試劑;亦授權學校透過校內防疫專責小組實際評估考慮是否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改採遠距教學。3、各級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與確診個案於PCR採檢日(或快篩陽性日)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該類人員(教師、學生、教練等)實施3天「防疫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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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校園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Q&A」: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

admin - 最新消息 | 2022-05-16 | 人氣:471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5月7日新聞稿辦理。
二、 倘學校及幼兒園出現PCR陽性確診個案(快篩陽性可比照處理):
(一) 確診個案為學生:
1、 國小及幼兒園:確診個案所屬班級之同學與導師,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由本局提供學校發放1人1劑快篩試劑。
2、 國中及高中:確診個案如PCR採檢日(或快篩陽性日)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其所屬班級之座位「九宮格」同學,實施 3 天 「防疫假」停止到校,並由本局提供學校發放1人1劑快篩試劑;亦授權學校透過校內防疫專責小組實際評估考慮是否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改採遠距教學。
3、 各級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與確診個案於PCR採檢日(或快篩陽性日)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該類人員(教師、學生、教練等)實施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並由本局提供學校發放1人1劑快篩試劑。
4、 住宿學生: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需居家隔離3天、自主防疫4天,原則不到校,由本局提供學校發放1人2劑快篩試劑,並請學校協助疫調匡列及開立居隔通知書。
(二) 確診個案為教職員工:
1、 國小及幼兒園:如確診個案為班級導師,該班級學生暫停實體課程3天,並由本局提供學校發放1人1劑快篩試劑;若確診個案非班級導師,其授課班級不受影響、不用暫停實體課程。
2、 國中及高中:確診個案導師班級與授課班級學生,皆 不受影響 。
3、 教師辦公室:比照職場匡列確診教師座位「九宮格」同事,由本局提供學校發放1人1 劑快篩試劑,採檢陰性即可復班。
三、 為加速衛政單位疫調匡列速度,倘貴校(園)出現PCR確診個案,請提醒是類人員儘速填覆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或至本市COVID-19防疫資訊站/隔離措施/COVID-19確診者調查表(https://reurl.cc/0pEV4Y)完成填報,俾利即時匡列其同住家人。
四、 3天暫停實體課程或防疫假具強制性,請貴校(園)提醒學生及教職員工應避免返校或至補習班及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家長如有親自照顧「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五、 請貴校(園)務必持續加強宣導生病不上班及不上課原則,倘教職員工生快篩陽性,除啟動停課措施外,快篩陽性者亦須立即完成PCR檢測,拒絕、規避或妨礙檢測者將由衛政單位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及第43條處置;另請學生、家長、教職員工提高警覺,於完成PCR採檢後,應儘速返家等待結果,勿逕自返校上班及上課,以免疫情擴大之虞。
六、 為因應各家庭面臨問題情形殊異,倘學生家長基於防疫目的,為其子女向就讀學校請假者,請貴校(園)個案認定並給予防疫假,不納入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另惠請貴校(園)協助以多元評量方式,不扣減學生學業成績。
七、 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修訂確診個案解隔條件,居家照護確診個案,具發病日或採檢日已達7天,無須採檢直接解隔,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2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無症狀之自主健康管理教職員工生可正常生活、上班上課,爰前揭人員可維持上班及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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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Q&A.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