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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大型活動(含畢業典禮)規範: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黃麗妃 - 輔導室 | 2020-05-22 | 人氣:847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58888號函暨本局109年5月14日桃教中字第1090040590號函辦理。
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依循下列「防疫新生活運動」指引並確實執行,大型活動可不受室內100人、室外500人之限制:
(一)參與者須保持社交距離,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無法維持社交距離時,應戴口罩;校方可運用隔板將座位隔開,或採取梅花座維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二)參與者出入各類場所,無論室內室外,皆要量體溫,並須隨時保持手部清潔,校方也應於入口及場所內提供乾(濕)洗手用品或設備。
(三)大型活動應採取實名制,確實執行人流管制及環境的清潔消毒。
三、因應未來疫情可能發展變化,後續辦理大型活動仍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指示予以調整,餘依本局前函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