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5282B號令修正發布: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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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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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修正條文.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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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育部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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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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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修正總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