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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畢業典禮辦理原則: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黃麗妃 - 輔導室 | 2020-05-01 | 人氣:723

一、依據本局109年4月22日桃教中字第1090034983號函暨109年4月6日桃教體字第1090028941號函辦理。
二、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為避免校園群聚感染疑慮,維護師生健康,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室內超過100人以上、室外超過500人以上之活動建議停辦。
三、各校規劃辦理畢業典禮時,應以室內100人以下、室外500人以下之規模為前提,並配合以下原則妥適規劃:
(一)活動時間、儀典流程、頒獎內容及表演節目,應簡化或改採分班分散方式辦理。
(二)活動場地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換氣情形,參與人員應採固定位置,保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
(三)活動期間倘有邀請家長及來賓進入校園,應施行實名制,並配合校方校園防疫措施。
(四)校方可視器材及雲端整備情形,規劃線上同步直播或非同步錄影及拍照,供學生及家長觀賞或下載檔案留念。
(五)活動各項規劃之調整方式,應充分與學生及家長說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