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最新消息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學務處會計室人事室輔導室幼兒園 轉知教育部有關「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11日停止適用一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轉知教育部有關「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11日停止適用一案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0-11-26 | 人氣:1236 1) 教育部 函.PDF 11-25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退休公教人員... 11-26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各...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