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人事室
溫惠芬 - 人事室 | 2025-01-10 | 人氣:297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應於三日內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二、 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規之認知,請踴躍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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