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 一、 | 依本府警察局110年9月2日府警管字第1100222365號函辦理。 |
| 二、 | 演習期程: |
| (一) | 預演於110年9月9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 |
| (二) | 正式演習於110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 |
| 三、 | 學校協助配合事項如下: |
| (一) | 宣導本次演習不管制人車、燈火,不實施避難疏散,所有師生正常作息。 |
| (二) | 利用網路及看板等文宣作為,宣導及公告演習時間、地區與實施方式。 |
-
1) 防空.jpg
-
2) 避難位置.jpg





09-08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