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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1-03-24 | 人氣:764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323日北市教人字第11030241812號函辦理。 

二、該市芳和實驗國民中學預定於110學年度改制為完全中學。 

三、該市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及輔導教師校內任滿聘任職務三年後,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准予轉任。 

四、該市實驗國中計有芳和、民族及濱江實中,學校有其實驗教育理念,請教師於填缺前與學校聯繫,以瞭解學校情形。該市和平實小、湖田實小、博嘉實小、溪山實小及泉源實小為教育部核定實驗學校,介聘至前開學校之教師,應配合該校相關教師研習、課程規劃、教學及作息等事宜。相關資訊並可透過該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網站(https://teecid.tp.edu.tw/)及各校實驗教育計畫查看。 

五、該市幸安國小、大同國小、文湖國小及景興國小為巡迴教師服務中心學校,介聘至前開學校巡迴教師職缺者,應配合擔任巡迴教師職務,依該市各國小之課務需求,跨校提供授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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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