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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1-06-11 | 人氣:359

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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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政府政風處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