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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1-12-16 | 人氣:417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並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修正重點:

  1. 新增於現職機關(構)、學校連續服務滿1年之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為補助對象。
  2.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40歲以上未滿50歲之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調整為每人每2年新臺幣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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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政府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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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11101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