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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0-09-08 | 人氣:388

一、按司法院於106年5月24日作成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就民法未使相同性別2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並責成有關機關應於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依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
二、教育部配合「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後,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遺族撫卹金請領順序系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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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立學校教職員遺族撫卹金請領順序系統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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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教育部 書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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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