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最新消息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學務處會計室人事室輔導室幼兒園 轉知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核給事宜一案 :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轉知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核給事宜一案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1-01-05 | 人氣:537 1) 教師於聘任前後期間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給假事實處理說明一覽表.pdf 2) 教育部 函.pdf 01-05 轉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附業營運中心為推... 01-05 為灌輸全民防疫及防範詐騙正確觀念,加強防...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