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最新消息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學務處會計室人事室輔導室幼兒園 轉知「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聘教師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429A號令訂定發布。: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轉知「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聘教師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429A號令訂定發布。 溫惠芬 - 人事室 | 2024-01-02 | 人氣:442 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2) 教育部函.pdf 3) 教育部令.pdf 4)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聘教師辦法.odt 01-02 轉知有關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 01-02 轉知「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