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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4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及「兒童權 利公約」LED 跑馬燈文字稿: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admin - 輔導室 | 2025-07-22 | 人氣:25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6月30日衛部護字第1140127909號函辦理。
二、 為確保兒少暑期安全,維護身心健全發展,運用電子看板或LED跑馬燈播放,以達社會宣導效果,降低被害情事發生,文字內容建議如下:
(一) 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
(二) 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
(三) 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
(四) 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
(五) 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
(六) 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
(七) 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
(八) 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
(九) 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
(十) 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