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函以,112至114年國民旅遊卡制度依現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規定辦理: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勤儉勞動
行政院函以,112至114年國民旅遊卡制度依現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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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院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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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桃園市政府 函.pdf
行政院函以,112至114年國民旅遊卡制度依現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