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快樂學習

有關108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請於109年3月16日前送人事室申請。健康成長 快樂學習 勤儉勞動 感恩惜福

一、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請同仁於109年3月16日前填好申請表(如附件),高中以上並檢附繳費收據(若第1次於本校申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交人事室辦理。二、公教人員子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但不包括領取優秀學生獎學金、清寒獎學金、民間團體獎學金及就讀國中小未因特殊身分獲有全免(減免)學雜費或政府提供獎助者:(一)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二)屬未具學籍之學校或補習班學生。(三)就讀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選讀生。(四)就讀無特定修業年限之學校。(五)已獲有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享有公費、減免學雜費之優待。(六)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三、公教人員子女除就讀國中小未因特殊身分全免(減免)學雜費及

網站搜尋:

有關108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請於109年3月16日前送人事室申請。: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快樂學習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0-02-19 | 人氣:1282

一、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請同仁於109316日前填好申請表(如附件),高中以上並檢附繳費收據(若第1次於本校申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交人事室辦理。

二、公教人員子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但不包括領取優秀學生獎學金、清寒獎學金、民間團體獎學金及就讀國中小未因特殊身分獲有全免(減免)學雜費或政府提供獎助者:

()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

()屬未具學籍之學校或補習班學生。

()就讀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選讀生。

()就讀無特定修業年限之學校。

()已獲有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享有公費、減免學雜費之優待。

()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

三、公教人員子女除就讀國中小未因特殊身分全免(減免)學雜費及政府提供獎助者,依表訂數額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外,其實際繳納之學雜費低於子女教育補助表訂數額者,僅得申請補助其實際繳納數額。

四、請使用本公告申請書,如附件。

  •  
    1) 桃園市新屋區大坡國民小學108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pdf
  •  
    2) 桃園市新屋區大坡國民小學108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