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第9條、第58條、第6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快樂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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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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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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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