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11年9月22日修正發布一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感恩惜福
依銓敘部111年10月3日部退三字第111549277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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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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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銓敘部 函、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依銓敘部111年10月3日部退三字第111549277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