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五點、第六點、第七點,業經市府於108年9月25日以府人考字第1080205155號函修正下達,檢送修正條文對照表及相關表件各1份: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快樂學習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五點、第六點、第七點修正條文對照表」、
「桃園市政府各機關(構)年度因公派員出國計畫表」、「出國計畫經費概算表」及「遴派因公出國人員名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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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遴派因公出國人員名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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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國計畫經費概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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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因公派員出國計畫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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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五點、第六點、第七點修正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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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桃園市政府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