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有關「職系說明書」、「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自民國109年1月16日施行後,各實務訓練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申請縮短實務訓練案件之適用原則一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快樂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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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縮短實務訓練申請書 (範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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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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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桃園市政府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