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09年2月18日以台內移字第10909307032號令訂定發布: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感恩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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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內政部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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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總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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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內政部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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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桃園市政府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