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辦理「小小廚師營」活動: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All News
admin - 輔導室 | 2022-08-01 | 人氣:1173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1年7月28日國健社字第1110261207號函辦理。
二、
為推動均衡飲食,該署於111年8月3日至8月26日於「食在好健康」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eatinghealth.tw)辦理線上「小小廚師營」活動,活動包括有趣的線上課程影片、料理實作、課後學習單及小小廚師隨堂考等,透過系列活動可學習正確的均衡飲食觀念,還有機會抽中知名廚具、家電及禮券等獎品,邀請學童與家長踴躍參加。...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2-07-28 | 人氣:1573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81469B號函辦理。
二、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原已依學校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於110學年度第2學期舉行碩、博士論文考試,並預定於該學期畢業者,教育部提供延長修業年限等相關彈性配套措施。爰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在職進修或留職停薪進修取得碩士、博士學歷向服務學校申請較高學歷改敘者,係於111年9月30日前通過學位考試、取得學位證書、視為110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並檢具證書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辦理較高學歷改敘者,改敘日期得溯自111年7月31日生效;惟留職停薪者復職日於111年7月31日之後者,自復職之日生效。倘教師...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2-07-28 | 人氣:1608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18日臺教人(二)字第1114202189B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次查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之國民體育法第22條第3項規定:「曾任國家代表隊之運動選手,若具公務員身分,得經其任職機關(構)同意後接受商業代言,不受公務員服務法有關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之限制;其商業代言之範圍、限制、程序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又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5次會議審查國民體育法第22條時通過1項附帶決議,教育部應修正曾任國家代表隊之公立學校教師有關商業代言或兼職之限制規定。...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