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一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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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1-03-22 | 人氣:1235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7日高市教小字第11031834300號函辦理。
二、該市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原則如下:
(一)同一教育階段(類科別)服務年資滿7年,且以在該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服務年資為限。
(二)學校需俟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本市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後,審酌有無可提供轉任之缺額。
(三)各校依教師控管原則審度尚有缺額始得轉任;惟轉任國小普通班教師尚需考量往後2年無減班情形。
三、該市實驗學校計有茂林區多納國小、茂林區茂林國小、巴楠花部落國中小、美濃區吉東國小及桃源區樟山國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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