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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處務規程」第5條、第22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處務規程」、「教育部編制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編制表」,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8年9月20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80119364B號令修正發布: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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