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轉知「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分別於112年12月17日及113年1月5日生效施行一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溫惠芬 - 人事室 | 2024-01-26 | 人氣:61
  •  
    1)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函.pdf
  •  
    2) 銓敘部函.pdf
  •  
    3) 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