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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函知該院78年5月10日台七十八人政肆字第16763號函等6函,自109年11月13日起停止適用一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0-11-20 | 人氣:440

說明:
一、依行政院 109 年 11 月 13 日院授人給字第10900451131號函辦理。
二、檢送「行政院有關公營事業機構退撫管理事項函釋停止適用一覽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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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院有關公營事業機構退撫管理事項函釋停止適用一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