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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縣政府有關經縣外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轉任規定,請本校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 :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1-03-30 | 人氣:255

經縣外介聘至新竹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該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10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並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可轉任國中(小)其他類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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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