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最新消息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學務處會計室人事室輔導室幼兒園 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1-04-29 | 人氣:184 1) 桃園市政府 函.pdf 2)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第十點修正對照表.pdf 3)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pdf 04-29 預防校園熱傷害... 04-29 有關本市110年度國民小學及學前特殊教育...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