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法務部辦理110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admin - 輔導室 | 2021-05-19 | 人氣:523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59025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18日核定修正「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第肆點第九項第二款之4:「每年訂定犯罪被害人保護週,結合全國各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及媒體,密集宣導犯罪被害人保護觀念」辦理。
三、 110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謹訂於110年10月25日(星期一)至10月29日(星期五)實施,建議宣導方式如下:
(一) 透過各類文宣、媒體辦理。
(二) 實地舉辦各式活動或座談之方式。
四、 有關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相關最新宣導文宣,將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下稱該會)陸續上傳至該會官網首頁(連結:http://www.avs.org.tw/home_cht.aspx)或該會官方粉絲頁(連結:https://zh-tw.facebook.com/avs0850),供各學校自行下載或分享運用。
五、 實地舉辦各式活動或座談,應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
六、 檢送旨揭實施計畫暨修正「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行政院107年12月28日核定本)1份。
  •  
    1) 犯罪被害人保護週.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