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轉知本市府訂定「桃園市政府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設置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一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19-10-21 | 人氣:921

檢送「桃園市政府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設置要點」1份或請至「桃園市短期補習班全球資訊網-補習班相關法規欄位(http://busiban.tyc.edu.tw/law.php)查詢」。

  •  
    1) 桃園市政府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設置要點.pdf
  •  
    2) 桃園市政府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