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函轉大陸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無論上岸與否,皆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所稱「進入大陸地區」,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2-02-23 | 人氣:264
  •  
    1) 大陸委員會 函.pdf
  •  
    2) 內政部移民署 函.pdf
  •  
    3) 桃園市政府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