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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兼 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適用對象一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溫惠芬 - 人事室 | 2023-04-14 | 人氣: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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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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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教育部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