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最新消息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學務處會計室人事室輔導室幼兒園 修正「桃園市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部分規定, 其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政府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 點」,並自即日生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修正「桃園市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部分規定, 其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政府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 點」,並自即日生效。 溫惠芬 - 人事室 | 2023-10-06 | 人氣:102 1) 桃園市政府函.pdf 2) 桃園市政府廉潔楷模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odt 10-06 函轉教育部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10-11 「鏡頭下的戶外教育」戶外教育攝影展作品徵...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