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最新消息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學務處會計室人事室輔導室幼兒園 轉知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轉知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案。 溫惠芬 - 人事室 | 2023-11-07 | 人氣:279 1) 桃園市政府函.pdf 2) 銓敘部函.pdf 11-03 復旦國民小學辦理40周年校慶LOGO徵選... 11-07 轉知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