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5月7日桃衛疾字第1130040513號函辦理。 |
| 二、 |
疾管署監測數據顯示,本市腸病毒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已連續3周超過流行閾值,且明顯高於近10年同期,今(2024)年累計1例重症病例,為感染克沙奇A10型,另實驗室監測顯示腸病毒以克沙奇A型為主,其中易引起嚴重症狀之腸病毒A71型及D68型,為零星檢出且感染個案均為輕症,研判國內疫情傳播風險上升,亟需加強腸病毒防治。 |
| 三、 |
腸病毒型別多元,目前除腸病毒A71型外,其他型別尚無疫苗可供預防,請落實下列腸病毒防治措施: |
| (一) |
提供教職員、學生與家長正確之腸病毒相關知識,且流行期避免出入公共場所等,才能防範社區內不同型別腸病毒之感染與侵襲。 |
| (二) |
洗手台放置洗手乳或肥皂等洗手用品,並教導幼童正確洗手步驟(濕、搓、沖、捧、擦)及洗手時機(吃東西前、跟小寶寶玩前、擤鼻涕後、上廁所後以及看病前後)。 |
| (三) |
現處腸病毒流行期,建議校園或機構內可改用1,000ppm濃度漂白水並提高消毒頻率,尤其需加強幼童經常活動之公共空間及娃娃車等高風險場地。 |
| (四) |
如校園及機構內出現腸病毒個案,建請暫緩跨班活動直至疫情需緩為止,如遇放學時間等無法避免跨班接觸時,請輔導幼童配戴口罩並遵守咳嗽禮節。 |
| (五) |
落實生病不上學,感染腸病毒之幼童應以發病日起算,請假在家休息 7 天,以減低傳染的機會。 |
| (六) |
學校及機構如有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或腸病毒感染(含疑似感染),應於發現或知悉病童時起48小時內,至「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作業。 |
| (七) |
自4月22日起本市符合「桃園市腸病毒防治措施」第5項規定,全行政區校園及機構須執行1127停課標準(同1班級1周內有2名腸病毒病童時,該班停課7天),執行至流行閾值下降止。 |
- Facebook
- Google+
Pinterest
|
[nobox]多層自訂按鈕
營養午餐
流量統計
| 今天: |
7183 |
| 昨天: |
26572 |
| 本週: |
451790 |
| 本月: |
871275 |
| 總計: |
35738143 |
| 平均: |
14423 |
[nobox]右自訂按鈕區塊
QR Code 區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