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最新消息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學務處會計室人事室輔導室幼兒園 轉知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6條之1業經總統於民國114年8月1日修正公布一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轉知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6條之1業經總統於民國114年8月1日修正公布一案。 溫惠芬 - 人事室 | 2025-09-10 | 人氣:62 1) 376736800A_1140252328_print.pdf 2) 376736800A_1140252328_ATTACH1.pdf 3) 376736800A_1140252328_ATTACH2.pdf 09-1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環境教育實作... 09-10 轉知教育部修訂之「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參...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