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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第四點附表四-桃園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校長及幼兒園園長及教師酒後駕車懲處基準表,並自即日生效一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0-03-23 | 人氣: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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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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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桃園市政府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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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桃園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校長及幼兒園園長及教師酒後駕車懲處基準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