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最新消息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學務處會計室人事室輔導室幼兒園 有關學校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如因防疫需要致無法於百日之期限內核給教師喪假,而教師確有延後申請喪假需求,學校得審酌於教師相關親屬死亡之日起1年之期限內給假: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有關學校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如因防疫需要致無法於百日之期限內核給教師喪假,而教師確有延後申請喪假需求,學校得審酌於教師相關親屬死亡之日起1年之期限內給假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0-05-18 | 人氣:511 1) 教育部 函.pdf 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05-15 本市109年7月份「青春無悔,無毒有我」... 05-18 有關公務人員因年中亡故或罹患傷病,致無法...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