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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以,公立學校教師經學校同意借調至公營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辦理留職停薪之年資,於回任教職到職支薪後,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相關事項: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0-07-01 | 人氣: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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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部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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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