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5514B號令訂定發布: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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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總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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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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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育部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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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教育部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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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