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最新消息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學務處會計室人事室輔導室幼兒園 有關「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2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090089762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有關「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2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090089762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0-09-02 | 人氣:349 1)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修正規定.odt 2) 教育部令.pdf 3) 教育部 函.pdf 09-02 貴校(園)屬員如具原住民族身分,渠申請參... 09-02 轉知教育部「有關代理教師於代理該學年度中...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