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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桃園市政府推動員工社團活動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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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惠芬 - 人事室 | 2024-06-05 | 人氣:110
一、端午節期間,請同仁注意「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應於三日內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二、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規之認知,請踴躍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 觀看完整文章
溫惠芬 - 人事室 | 2024-05-30 | 人氣:124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5月23日總處給字第1134001017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按「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一及說明七規定略以,公教人員子女就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以下小學以上學校,可按規定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且其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如有轉學、轉系、重考、留級、重修情形,其於同一學制重複就讀之年級, 不再補助 三、公教人員子女於修業年限內就讀大學校院科系屬學、碩一貫之規劃且同時具備學士及碩士雙重學籍,如就讀之學期係修讀碩士班學程且僅繳交碩士班學雜費,尚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至其他在修業年限內就讀之學期,如係... 觀看完整文章
溫惠芬 - 人事室 | 2024-05-27 | 人氣:149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5月8日總處給字第11300156062號書函、113年3月18日總處給字第11340005501號函暨監察院113年3月1日院台業參字第1130780508號函辦理。 二、本局113年1月11日桃教小字第11300020011號函訂定之「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項考試工作人員酬勞費用支給基準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有關辦理各項考試工作人員酬勞費用請依教育部「各級學校協助辦理各項試務工作相關費用支給表」辦理。...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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