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8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1231號函辦理。
二、
為促進全國學生表演藝術展演成果之分享與交流,首創「藝秀臺」,蒐羅並徵選全國表藝競賽優勝隊伍影音作品或獲推薦之優秀團隊作品,包含音樂、舞蹈、創意戲劇、鄉土歌謠四大類表演藝術類,以高級中等以下學生為主要展演對象,鼓勵學校團隊透過實體展演並拍攝影片上傳之方式,於線上平臺分享學習成果。
三、
網站功能包含影音瀏覽、影片分享、收藏及拍手互動,未來將持續上傳影片,並整合各類藝術教育之相關資源,加強藝術...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