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感恩惜福
人事室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0-10-08 | 人氣:819
一、銓敘部109年9月30日部法一字第10949780641號令一案,考量該部103年6月6日電子郵件解釋有關公務員得否兼任臺北市街頭藝人一事,因該解釋「非屬營業稅法第3條第2項與同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之表演人」、「非以定價方式販售作品」等要件,已不合時宜,爰於109年9月30日起停止適用。
二、本案相關解釋如下:
(一)公務員公餘時間於經各地方政府同意之場地,以現場表演或創作方式展現自身技藝並獲取報酬,尚無違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惟其作品如可食用,應遵守食品衛生相關法規規定。
(二)非屬現場表演或創作之技藝作品,仍不得涉及設廠製售、與他人約定以自己名義從事商業宣傳及行銷...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0-09-29 | 人氣:1003
有關公務員及公立學校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加入各類合作社成為社員並經選任為理(監)事,及其持股比例相關規範一案:
(一)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範圍及許可程序等規範,應依服務法相關規定辦理。至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則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及相關函釋規定辦理。
(二)依合作社法成立之合作社,除信用合作社具營利法人性質外,餘均屬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體,是依合作社法成立之合作社(除信用合作社外),係服務法第14條之2及第14條之3所稱非營利團體。
(三)公務員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任合作社(除信用合作社外)職務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至認購社股...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