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行政院108年10月1日修正發布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一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快樂學習
依據行政院108年10月1日院授人組字第10800446564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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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院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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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政院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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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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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修正總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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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修正條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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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桃園市政府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