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最新消息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學務處會計室人事室輔導室幼兒園 轉知市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前往港澳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轉知市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前往港澳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溫惠芬 - 人事室 | 2023-10-06 | 人氣:142 1) 桃園市政府函.pdf 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3) 大陸委員會函.pdf 4)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pdf 10-06 有關桃園市「112年度教師關懷專線(Ta... 10-06 函轉教育部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