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修正名稱為「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並自中華民國一百 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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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修正總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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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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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政院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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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桃園市政府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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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