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3年1月11日會同修正發布一案。: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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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市政府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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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銓敘部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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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考試院、行政院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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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修正條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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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修正總說明、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