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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admin - 輔導室 | 2024-04-24 | 人氣:53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7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1790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金專員,電話:(02)7736-7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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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條文.odt